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sjwu@oop.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總統府南北苑外牆立面及木窗檢修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2,230,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其他:履約期限
110年1期:開工日起250日曆天;111年2期350日曆天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具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2.與本案相關之古蹟修復工程實績證明。3.從業人員專門技能證明:工地負責人(1人)、木作匠師(2人)、泥作匠師(1人)。餘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和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採購評選委員會召開之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採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方式辦理,相關規定詳如「評選須知」所載內容。
(三)現場勘查預約時間及注意事項: 1.勘查預約時間:於民國1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以電話先與機關相關人員(第三局第六科 黃先生 (02) 2320-6367、吳先生 (02) 2320-6363)聯繫預約。 2.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四)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第一期工程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2,175萬9,075元、第二期工程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2,290萬5,864元。倘111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依實際工程執行範圍及項目結算廠商工程費用,且不負損失補償責任。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9T10:25:03+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2,23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履約期限
110年1期:開工日起250日曆天;111年2期35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具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2.與本案相關之古蹟修復工程實績證明。3.從業人員專門技能證明:工地負責人(1人)、木作匠師(2人)、泥作匠師(1人)。餘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和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採購評選委員會召開之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採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方式辦理,相關規定詳如「評選須知」所載內容。 (三)現場勘查預約時間及注意事項: 1.勘查預約時間:於民國1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以電話先與機關相關人員(第三局第六科 黃先生 (02) 2320-6367、吳先生 (02) 2320-6363)聯繫預約。 2.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四)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第一期工程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2,175萬9,075元、第二期工程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2,290萬5,864元。倘111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依實際工程執行範圍及項目結算廠商工程費用,且不負損失補償責任。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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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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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南北苑外牆立面及木窗檢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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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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