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psjwu109005 已決標公告

「總統府南北苑外牆立面及木窗檢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含工作報告)技術服務案

總統府 決標日:109/07/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呂采芳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90,000
原始預算
$ 4,060,000
底價金額
$ 3,9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sjwu@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偏樓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標的工程完成驗收結算且工作報告書經文化部審查通過(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1期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明)(四)依法應加入公會始得營業者,其當年度之公會會員證。(五)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應自行製作檢附「資歷累計統計明細表」,至少需含下列人員)1.「執行主持人」需具有承做能力證明: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證明文件。2.「品管人員」需符合下列資格:應接受工程會或其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擔任品管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和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評選會議及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之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方式辦理,相關規定詳如「廠商評選須知」所載內容。 (三)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領勘聯繫時間:領勘集合時間前一日之上午9:00~下午17:00。領勘集合時間:109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0分。 2.電話接洽機關相關人員:單位:三局六科黃先生(02)2320-6367。吳先生(02)2320-6363。 3.領勘集合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重慶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交叉口旁之憲兵崗哨亭)。廠商由機關承辦人員於指定領勘時間帶隊進入,逾時不候,請投標廠商自行計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4.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sjwu@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偏樓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本府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標的工程完成驗收結算且工作報告書經文化部審查通過(詳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1期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最近3年內無退票證明)(四)依法應加入公會始得營業者,其當年度之公會會員證。(五)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應自行製作檢附「資歷累計統計明細表」,至少需含下列人員)1.「執行主持人」需具有承做能力證明: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證明文件。2.「品管人員」需符合下列資格:應接受工程會或其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擔任品管人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為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資格和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納入評選。後續評選會議及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之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方式辦理,相關規定詳如「廠商評選須知」所載內容。 (三)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領勘聯繫時間:領勘集合時間前一日之上午9:00~下午17:00。領勘集合時間:109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0分。 2.電話接洽機關相關人員:單位:三局六科黃先生(02)2320-6367。吳先生(02)2320-6363。 3.領勘集合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重慶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交叉口旁之憲兵崗哨亭)。廠商由機關承辦人員於指定領勘時間帶隊進入,逾時不候,請投標廠商自行計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4.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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