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psjwu108014 已決標公告

總統府108年度重陽節敬老狀採購案

總統府 決標日:108/06/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崇光金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1,508
原始預算
$ 1,700,000
底價金額
$ 1,680,000
決標折數
8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3 - 基本貴金屬及包覆貴金屬之金屬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sjwu@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若廠商履約良好,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830,000元(經費如遭刪減,機關得調整之)。廠商如願以原(108年)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應於109年4月24日前或依機關通知期限內,以書面向機關表達意願,經機關同意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無須召開議價會議;若廠商逾期未以書面向機關表達意願,視同放棄續約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6/2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本案標的相關。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繳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先洽機關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320-6214)確認樣品規格及本府庫存107年度重陽節敬老狀現況,若投標廠商事先未洽看,致估算有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吳憲章
聯絡電話
(02)23206363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sjwu@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若廠商履約良好,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擴充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830,000元(經費如遭刪減,機關得調整之)。廠商如願以原(108年)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應於109年4月24日前或依機關通知期限內,以書面向機關表達意願,經機關同意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無須召開議價會議;若廠商逾期未以書面向機關表達意願,視同放棄續約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25 17:00
開標時間
108/06/2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本案標的相關。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繳稅之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先洽機關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320-6214)確認樣品規格及本府庫存107年度重陽節敬老狀現況,若投標廠商事先未洽看,致估算有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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