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ppywang1120613 已決標公告

總統府外牆門窗先期規劃暨1、5樓木窗及4向梯間門窗露台防水檢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含工作紀錄)技術服務

總統府 決標日:112/06/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張威廉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50,000
原始預算
$ 6,840,000
底價金額
$ 6,760,000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秉彥
聯絡電話 (02)23206361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王秉彥
聯絡電話 (02)23206361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pywang2@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15
原公告日 112/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全案完成履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自製檢附「資歷明細表」供查閱,且至少需含下列人員) 1.「計畫主持人」需具有建築師資格,其承做能力證明: 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證明文件(國定古蹟實績至少1件)。 2.「協同主持人」(監造主任)需具有承做能力證明: 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證明文件(國定古蹟實績至少1件)。 3.「品管人員」需符合下列資格: 應接受工程會或其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前開結業證書逾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 2.依法應加入公會始得營業者,其當年度之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 本案評選優勝廠商作業方式,請詳「評選須知」所載。 (二) 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 領勘時間:112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2. 集合地點:本府2號門之貴陽崗哨(重慶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交叉口旁之憲兵崗哨亭)。投標廠商由機關統一帶領進入府區,逾時不候,請自行估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3. 欲參與領勘者,請於上述時間前,來電預約登記。 4. 未能於領勘時間內前來現勘者,得另行預約領勘時間,惟應於投標截止日前。 5. 電話聯繫單位、人員:總統府第三局第六科 黃先生(02)2320-6367 / 王先生(02)2320-6361。 6. 投標廠商現場勘察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公務影響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秉彥
聯絡電話
(02)23206361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王秉彥
聯絡電話
(02)23206361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pywang2@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15
原公告日
112/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6/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全案完成履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自製檢附「資歷明細表」供查閱,且至少需含下列人員) 1.「計畫主持人」需具有建築師資格,其承做能力證明: 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證明文件(國定古蹟實績至少1件)。 2.「協同主持人」(監造主任)需具有承做能力證明: 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證明文件(國定古蹟實績至少1件)。 3.「品管人員」需符合下列資格: 應接受工程會或其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取得前開結業證書逾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 2.依法應加入公會始得營業者,其當年度之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 本案評選優勝廠商作業方式,請詳「評選須知」所載。 (二) 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 領勘時間:112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2. 集合地點:本府2號門之貴陽崗哨(重慶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交叉口旁之憲兵崗哨亭)。投標廠商由機關統一帶領進入府區,逾時不候,請自行估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3. 欲參與領勘者,請於上述時間前,來電預約登記。 4. 未能於領勘時間內前來現勘者,得另行預約領勘時間,惟應於投標截止日前。 5. 電話聯繫單位、人員:總統府第三局第六科 黃先生(02)2320-6367 / 王先生(02)2320-6361。 6. 投標廠商現場勘察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公務影響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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