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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古蹟外觀清洗保全廠商依規定履約完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古蹟修復之清洗與防護各1件以上工程經驗(請檢附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工程契約、完工照片等資料)。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工地負責人(1人):應累積3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並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廠商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書(有效期限內)及當年度營造業職業公會會員證。
(2)E10200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有效期限內)並符合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及當年度土木包工業職業公會會員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現場領勘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領勘聯繫時間:112年4月26日之上午9:00~下午5:00。
2.領勘集合時間:112年4月27日上午10時整
3.電話接洽機關相關人員:
單位1:三局五科 林小姐(02)2320-6353。
單位2:三局六科 王先生(02)2320-6361。
黃先生(02)2320-6367。
4.領勘集合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國史館郵局對面之憲兵崗哨亭)。廠商由機關承辦人員於指定領勘時間帶隊進入,逾時不候,請投標廠商自行計算所需路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5.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工作進度順遂,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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