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plee1081220 已決標公告

總統府109年度致贈禮花採購

總統府 決標日:109/01/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100,000
原始預算
$ 3,3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2.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lflee@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1/07 10:30
開標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其他: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營利事業 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若檢 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合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 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6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6項(桃園、新竹、苗栗地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lflee@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6 17:00
開標時間
109/01/07 10:30
開標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其他: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營利事業 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若檢 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合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 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6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6項(桃園、新竹、苗栗地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5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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