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oplee1081203 已決標公告

總統府109年部分環境清潔維護委外作業

總統府 決標日:108/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雄停車場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43,990
原始預算
$ 3,302,143
底價金額
$ 3,234,000
決標折數
94.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lflee@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2,14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金額為109年契約金額,詳契約條款第十四條(五)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營利事業 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若檢 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合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 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代碼 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機關代碼
2
單位名稱
總統府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聯絡人
李麗芬
聯絡電話
(02)23206368
傳真號碼
(02)23899470
電子郵件信箱
lflee@oo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02,14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金額為109年契約金額,詳契約條款第十四條(五)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營利事業 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若檢 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資格不合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 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 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總統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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