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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具本案採購履約能力依法立案之公司。
(二)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為投標之廠商。
(三)應檢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註: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及內容請參照「招標規範書」所載,格式及內容不符規定者於評選時得斟酌給與較低之評分,請投標廠商注意。除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服務建議書(10份)外,其餘文件應繳交清晰易辨之影本各1份,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館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撤銷決標、中止或解除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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