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聯絡電話
(049)2316881##341;#126
電子郵件信箱
tuan@mail.t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數量:本採購案依契約規範於自發行日起7年內,取得本專書獨家發行及總經銷權,首刷1,000冊,視實際銷售情形,雙方協議增印數量,並保留後續增印5,000冊(不限版次)之權利,每冊單價依原契約之印刷費項目核算付款。
(二)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金額:新臺幣11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254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1 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有承作本案標的物之營業項目者) 。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發票購票證明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投標廠商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1.專業規劃及履約能力:含專案執行內容規劃架構、日文試譯稿之文意掌握翻譯、行銷發行及詳列控管機制及分階段交付項目分工等。
2.工作團隊配置:參與成員資歷及專業能力、相關經驗說明等。
3.廠商經驗與實績:廠商簡介(簡述組織編制、專業能力、營運現況與業務範圍等),承作與本案類似標的(翻譯、出版行銷)之履約實績,並檢附相關證明。
4.價格分析之完整性與合理性:依據需求規範項目,總價與各單項價格成本分析。
5.簡報與答詢:簡報清晰流暢度與回答詳實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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