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國文哲研究所
電子郵件信箱
jessieyu801@gate.sinic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中國文哲研究所自民國84年11月進駐使用至今已超過25年,於88年經歷921大地震後,以及歷年來大小不等之地震,中央大廳挑高約四層樓之圓柱體,於近3年來如遇颱風或強降雨,皆有漏水現象,業經專業技師場勘後,查覺此頗大建物量體結構已有裂縫,建議針對內及外牆施工冷縫做結構補強外,再同步加以施作防水止漏(包含翻新室內天花板及戶外圓柱體表面),以徹底改善滲水及安全問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國文哲研究所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國文哲研究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國文哲研究所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具基本資格之廠商,並依「投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檢查)審查書」填妥投標廠商欄位,並檢附下列文件(須蓋大小章):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投標廠商委任代理出席開標使用印章授權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6.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公會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8.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書
9.有效期限內之內政部核發之營造業評鑑證書第一級影本。
10.實績證明:投標廠商應曾經承攬完成「建築物外牆整修工程」具有承做經驗者(應另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其他經本機關認可之證明文件)
11.投標標價清單及標價明細表(總標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
12.押標金支票
13.合作切結書(並須另檢附本案設計單位:工程顧問公司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及加入公會證明等文件)
14.廠商企劃書1式6份(應納入本案統包採購案估價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效期限內之內政部核發之營造業評鑑證書第一級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保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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