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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6158@stat.sinic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統計所大樓地下1樓演講廳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統計所大樓1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交貨、安裝測試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下載用印。)。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購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因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投標廠商於參與開標時,均應依環變大樓防疫措施至1樓大樓量測體温,並配戴口罩與會。 (二)本案為分段開標、決標,時間訂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假中央研究院統計科學研究所B1F演講廳辦理,敬請準時出席,逾時機關得拒絕進入會場並視同未派代表出席。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原則上以次一辦公日同時間同地點舉行代之,如開標時間、地點有異動則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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