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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收發處(1018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64點之規定
(一)廠商基本資格: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或其他法規所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本案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案所有招標文件。
*有關玻璃貼膜面積估算,建議投標廠商親赴現場實地勘查與丈量,以作詳細瞭解與評估。
*本案若有文件下載問題,請電洽總務處-事務科-林小姐(02)27899907;文件內容暨招標規範等相關問題,請電洽總務處-營繕科-陳先生(02)27872560;Email:r90521218@gate.sinica.edu.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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