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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項目價金辦理機電系統設備操作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29萬3,48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行政大樓1108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6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有案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且營業項目登記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需檢附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資格與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以本案投標須知第64調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年12月24日更正招標公告:
本案訂108年12月27日上午9時30分辦理現勘作業,有意願現勘之廠商請依時前往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C棟1樓東側門廳集合。聯絡人:陳建廷先生,電話:02-2787805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