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AMS-MT2605 已截止

北側地下室水箱更新工程

中央研究院 公告日:115/08/27 截止日:115/08/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723,000

押標金
$ 8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3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怡華
聯絡電話 (02)23624950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聯絡人 鄧怡華
聯絡電話 (02)23624950
傳真號碼 (02)23620200
電子郵件信箱 chersy@gate.sinic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大校區)中研院原分所118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中研院原分所行政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且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等不良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本工程施工期間,為因應機關研究特殊需求,廠商應配合機關於指定時間或時段內施作,尤其敲除工程必須在假日進行,以免影響實驗進行。且必要時應配合進行夜間施工,及臨時暫停施工施之要求;廠商投標時應確實計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要求衍生相關費用。 (二) 本所實驗大樓位於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內,投標廠商(含得標廠商於施工期間)應遵守校園規定。台灣大學停車費收費費率:汽車每30分鐘NT$40,機車NT$20/次,需自行繳付,廠商投標時應確實計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要求衍生相關費用。 (三)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招標文件資料,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之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人為管制、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四) 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五) 現場勘查注意事項: 1.會勘聯繫時間:上班日上午9:00~下午17:00以電話預約。 2.電洽相關人員:傅先生 (02) 2366-8283。 (六) 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履約順遂,若未至現場勘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七) 本案保固二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鄧怡華
聯絡電話
(02)23624950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聯絡人
鄧怡華
聯絡電話
(02)23624950
傳真號碼
(02)23620200
電子郵件信箱
chersy@gate.sinic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1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大校區)中研院原分所118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中研院原分所行政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且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等不良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本工程施工期間,為因應機關研究特殊需求,廠商應配合機關於指定時間或時段內施作,尤其敲除工程必須在假日進行,以免影響實驗進行。且必要時應配合進行夜間施工,及臨時暫停施工施之要求;廠商投標時應確實計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要求衍生相關費用。 (二) 本所實驗大樓位於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內,投標廠商(含得標廠商於施工期間)應遵守校園規定。台灣大學停車費收費費率:汽車每30分鐘NT$40,機車NT$20/次,需自行繳付,廠商投標時應確實計算於工程費成本中,不得要求衍生相關費用。 (三)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招標文件資料,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之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人為管制、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四) 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五) 現場勘查注意事項: 1.會勘聯繫時間:上班日上午9:00~下午17:00以電話預約。 2.電洽相關人員:傅先生 (02) 2366-8283。 (六) 投標廠商領勘現場環境狀況時,應確實評估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影響介面等情形,以確保履約順遂,若未至現場勘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七) 本案保固二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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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3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8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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