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alth106-1 已決標公告

中央研究院106年度員工健康檢查勞務採購案

中央研究院 決標日:106/05/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5,000
原始預算
$ 2,32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院本部/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傳真號碼 (02)27882731
電子郵件信箱 j236832@gate.sinic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辦理後續擴充2次,每次各1年,採購金額合計為697萬5,000元整,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免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6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月~9月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基本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按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勞動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合格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影本(請標明醫療機構並需含有「巡迴勞工體格健康檢查」項目)。 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或開業設立證明文件。 醫院評鑑合格證明書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有關評選規則,請詳閱本案評選須知;其餘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案所有招標文件。 *本案若有投領標問題,請電洽總務組-黃小姐(02)27899977;履約管理及驗收等相關問題,請電洽人事室-曾小姐(02)27899700。 *本案資格標審查合格之廠商,將於現場抽籤簡報順序,倘廠商沒派員至現場者,則由開標主持人代為抽籤其簡報順序,有關簡報時間及地點,將於開標後現場宣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院本部/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2)27899977
傳真號碼
(02)27882731
電子郵件信箱
j236832@gate.sinic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廠商履約情形辦理後續擴充2次,每次各1年,採購金額合計為697萬5,000元整,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免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6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月~9月底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基本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按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勞動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合格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影本(請標明醫療機構並需含有「巡迴勞工體格健康檢查」項目)。 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或開業設立證明文件。 醫院評鑑合格證明書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有關評選規則,請詳閱本案評選須知;其餘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案所有招標文件。 *本案若有投領標問題,請電洽總務組-黃小姐(02)27899977;履約管理及驗收等相關問題,請電洽人事室-曾小姐(02)27899700。 *本案資格標審查合格之廠商,將於現場抽籤簡報順序,倘廠商沒派員至現場者,則由開標主持人代為抽籤其簡報順序,有關簡報時間及地點,將於開標後現場宣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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