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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行政大樓一樓多功能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收發室(1018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具有環境工程等相關營業項目。其餘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公告為準。
3.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4.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總務處-營繕科-孫小姐(02)2787-2560。採購單位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科-胡小姐(02)2787-2560,何小姐(02)2789-90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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