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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行政大樓1樓中央研究院總務處收發處(1018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簡述如下):
(一)廠商基本資格(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公會會員證:須為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關本案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案所有招標文件。
*本案若有文件內容暨招標規範等相關問題,請電洽總務處營繕科-林先生(02)2789-8717。文件下載問題,請電洽總務處事務科-李小姐(02)2789942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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