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236832@gate.sinic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507萬5,963元(預算金額1,707萬5,963元,含後續擴充新台幣800萬元整),其他詳如契約及招標規範內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總務處收發室1018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或其他法規所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2)其他資格請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辦理南港院區需改善道路工程,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00萬元整,履約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總務處-營繕科-陳先生(02)2787-2560;投領標問題-事務科-黃小姐(02)2789-997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