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電子郵件信箱
jsloveworld@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472萬6,649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7樓 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7樓 回饋金管委會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便利商店業(F399010)、百貨公司業(F301010)或超級市場業(F301020)(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30日內將採購標的印製完畢並完成交貨,交貨地點配合機關需求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依實際發放數量辦理結算付(退)款。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5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新臺幣47萬元整。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葉雯宜:連絡電話02-2882-8144,傳真:02-2882-8145、地址:1116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7樓。
※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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