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北市文山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地下1樓
電子郵件信箱
wenju7965@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7樓洽談室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7樓洽談室
履約期限
禮券〈提貨券〉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其行業別為需同時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301010/百貨公司業、F301020/超級市場業或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二)投標廠商必須具發行禮券,且須有進駐文山區、大安區之設立實體門市或營業據點之超市、福利(購物)中心消費合作社,量販店,應具3家(含)以上之門市,檢附服務門市地點詳細資料供查核。(三)需提供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等保障機制(銀行信託、銀行履約保證、同業相互連帶擔保或商業同業公會聯合連帶保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估決標日等同開標日、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2.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貳拾萬元整
4.履約期限:禮券(提貨券)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內交貨
5.履約地點:本機關指定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7樓洽談室)
6. 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6年8月28日,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9月04日(不逾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7.其他:
(1)預估決標日等同開標日。
(2)面額500元×2 (預估數量1萬1,954張)、面額100×2(預估數量1萬1,954張)。
(3)交貨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天內將採購標的一次交清之方式送達本機關指定之場所。
(4)禮券(提貨券)須標示「僅限提領改善地方衛生、環境品質及人文教育等物品」及「臺北市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購置」等字樣。
(5)本案編列預算新台幣717萬2,400元整,執行上限金額為新台幣717萬2,400元,本案機關保留數量增減百分之十之權利並按實際數量辦理結算付款。
(6)契約期限為決標次日起至30日內。
8.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市文山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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