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電子郵件信箱
co@cyhvs.cy.edu.tw
洽辦機關
3.92.5.45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決標金額辦理後續擴充,預估金額為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元整,期間至110年6月30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學生實際採購數量計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解釋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08年9月4日及108年10月2日以前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須提出資格文件凡依法登記服飾(或相關)業具執照者並持有下列證件者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列印公示資料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檢附。(二)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証。(三)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四)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五)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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