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inhome@ms.naif.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本案於108年底前得保留以決標單價後續擴充800台之權利。
(二)本會於109年及110年6月底前得保留決標單價(月租費),後續租賃本案標的2,200台車輛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以上請詳招標投標須知第19條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全國59家肉品市場及屠宰場。
更正 履約期限:得標廠商須在得標後30日曆天內完成20%登記車輛追蹤器安裝程序,委託廠商需主動通知運輸車業者,配合運輸車作業空檔進行安裝,並請業者填妥切結書及個人資料聲明書,並於安裝後確認該車軌跡可經由系統查詢;剩餘80%應於得標後9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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