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inhome@ms.naif.org.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會於105年12月15日前得保留以決標單價後續擴充新臺幣玖拾萬元整之權利。
2.本會於106年12月15日前得保留以決標單價後續擴充IB 760盤、IBD 600盤、REO 580盤、CAV/CIA 300盤、MG 420盤及MS 300盤之權利。
3.本會於107年12月15日前得保留以決標單價後續擴充IB 760盤、IBD 600盤、REO 580盤、CAV/CIA 300盤、MG 420盤及MS 300盤之權利。
補助機關
3.45.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以上請詳招標投標須知第19條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第一次為自通知交貨日起30日曆天內交貨,數量為(IB)100盤、(IBD)100盤、(REO)300盤、(CAV/CIA)150盤、MS 140盤及MG 150盤,且該試劑套組為自交貨日起算至少9個月使用期限。
2.第二次為105年10月底前交貨,IB 100盤及(IBD)100盤,且該試劑套組為自交貨日起算至少9個月使用期限。
3.第三次為105年11月底前交貨,(IB)120盤及(IBD)60盤,且該試劑套組為自交貨日起算至少9個月使用期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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