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開封街350號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開封街350號 11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開封街3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營利事業登記項目 (具電器承裝業或電器安裝業、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投標廠商須檢附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專技人員若非負責人應檢附該員
為公司員工之相關證明(例如公司勞健保投保等相關證明文件)。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日前半年
內)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須付執業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股東名冊或公司合夥人名冊。
2.稅捐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工程實績:(檢附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影本)。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及二年內未曾違約或不實施工之切結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一粒麥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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