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n00wpc00@narlabs.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投標廠商須具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時請檢附(1)「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2)「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上列證明文件均須在有效期限內。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1)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2) 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刪除投標廠商聲明書抬頭"範本"二字.2.抽換投標須知與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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