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
電子郵件信箱
torsc@mail.torsc.org.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
廠商資格摘要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主要需求如下(細節詳如本案需求說明書):
1.108年度器官捐贈紀念日活動企劃執行(108/6/15上午舉辦一場記者會暨音樂會)
2.本案宣傳暨媒體傳播企劃執行(含紀念日當天及再傳播)
3.「器官捐贈紀念日家屬關懷之旅交通餐飲接待」企劃執行(108/6/15當天)
4.活動影像紀實及攝影(含紀念日當天及短片後製)
5.相關維護、保險及保管事宜
6.其他創意加值服務
本案因應衛生福利部採購書面稽核107B0910乙案之缺失改善情形,修正調整本案部分公告文件內容:
1.取消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將「委託代理授權書」列為資格審查項目,惟考量該授權書之使用目的,係為確認廠商代表出席之人員屬適格之被授權人,於開標現場出具即可,非屬投標廠商之必要投標文件及審查項目,為免審標爭議,取消本案上傳文件。
2.修正投標須知P.1六、本案預算金額為130萬,P.13六十七、標明投標廠商之標價有「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以與本案需求說明書及招標公告內容相符一致。
3.本案係等標期截止前五日公告,依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得免延長等標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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