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
電子郵件信箱
torsc@mail.torsc.org.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1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營業項目需為花卉零售業、花藝設計業、園藝服務業、或相關營業項目等,請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細節請參照本案需求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懷念器官捐贈者並向捐贈者家屬致上關懷問候之意,本中心將與全臺各勸募醫院合作,以衛生福利部長及本中心董事長名義於器官捐贈者之告別式致贈花籃。考量告別式弔唁地點遍及全台城鄉交通便利差異甚大,本案委託服務之廠商需具備服務熱忱,除能彈性配合捐贈者之宗教信仰、年齡、性別、告別式辦理時間客製與合約規格內容標準相符的花籃盆栽外,並能於指定時間內將訂製之花材配送至指定地點,依案拍照、簽收、月結核銷;廠商營業項目需為花卉零售業、花藝設計業、園藝服務業、或相關營業項目等,請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本案將依採購契約書,採「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方式,實支實付給付契約價金,細節請參照本案需求說明書及投標須知暨採購契約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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