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aps@mail.e-lan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3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擬須經政府合法立案(營利事業登記證不能做為證明之用),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之廠商(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之情形)。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 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會辦公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交給聯絡人,未蓋戳章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相關給付條件詳閱勞務採購契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分期付款條件,惟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俟補助單位核撥補助款後再予支付。
●上級補助款未核准或本基金會辦理該採購案件財源不足該採購金額時,本會得以保留決標或變更採購金額及採購項目或終止該採購案件。
● 為確保廠商之權利,投標前請詳閱所有招標文件內容。
● 未盡事宜請詳閱各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蘭陽農業發展基金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