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已決標公告

澎湖觀光振興專案-住宿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百世多麗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04,000
原始預算
$ 7,616,000
底價金額
$ 7,50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機關代碼 142986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綩(立尼)
聯絡電話 (02)27790008#14
機關代碼 14298663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聯絡人 許綩(立尼)
聯絡電話 (02)27790008#14
傳真號碼 (02)27790788
電子郵件信箱 pitypain@travelroc.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7,61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5 17: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與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業者,如觀 光旅館業、一般旅館業等)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與本 案相關之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 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得以列印 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屬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得至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 /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公司及 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 本資料查詢列印代替。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納稅證明文件: 1.如為繳交營業稅證明者: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與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業者,如觀 光旅館業、一般旅館業等)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與本 案相關之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 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得以列印 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屬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得至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 /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公司及 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 本資料查詢列印代替。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納稅證明文件: 1.如為繳交營業稅證明者: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 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如為繳交所得稅證明者: (1)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最近或上年度所 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影本。 (2)依法免繳納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 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 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142986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綩(立尼)
聯絡電話
(02)27790008#14
機關代碼
14298663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聯絡人
許綩(立尼)
聯絡電話
(02)27790008#14
傳真號碼
(02)27790788
電子郵件信箱
pitypain@travelroc.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7,616,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5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5 17: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與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業者,如觀 光旅館業、一般旅館業等)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與本 案相關之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 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得以列印 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屬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得至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 /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公司及 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 本資料查詢列印代替。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納稅證明文件: 1.如為繳交營業稅證明者: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領有與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業者,如觀 光旅館業、一般旅館業等)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與本 案相關之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 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得以列印 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屬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得至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 /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公司登記資料查詢/►公司及 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 本資料查詢列印代替。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納稅證明文件: 1.如為繳交營業稅證明者: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 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如為繳交所得稅證明者: (1)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最近或上年度所 得稅繳納證明文件影本。 (2)依法免繳納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 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 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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