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09 已決標公告

交通重大違規與強制車險風險探討委託研究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0
原始預算
$ 1,815,000
底價金額
$ 1,8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機關代碼 1410668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2)23972227
機關代碼 14106686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2)23972227
傳真號碼 (02)23517508
電子郵件信箱 mlchen@tii.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5條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共計7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選資格: (一)國內、外合法登記之公司法人、財團法人、法律及會計事務所、研究或訓練機構、學校。 (二)主持人具國內、外精算、保險、經濟財金、交通安全等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精算學(協)會之正會員資格。 (三)研究團隊成員應至少一名具備交通安全專業領域。 二、應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營利法人機構或團體(含公私立大專院校)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等。(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核發請勿檢附)。 (二)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最近乙期或最近乙期之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五)其他文件:佐以證明主持人及研究團隊成員符合應選資格之相關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1410668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2)23972227
機關代碼
14106686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聯絡人
陳美玲
聯絡電話
(02)23972227
傳真號碼
(02)23517508
電子郵件信箱
mlchen@tii.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三號六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共計7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選資格: (一)國內、外合法登記之公司法人、財團法人、法律及會計事務所、研究或訓練機構、學校。 (二)主持人具國內、外精算、保險、經濟財金、交通安全等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精算學(協)會之正會員資格。 (三)研究團隊成員應至少一名具備交通安全專業領域。 二、應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營利法人機構或團體(含公私立大專院校)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等。(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核發請勿檢附)。 (二)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最近乙期或最近乙期之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五)其他文件:佐以證明主持人及研究團隊成員符合應選資格之相關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