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tcityv010@ttc.taitun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線上報價
廠商資格摘要
1.為確保專案時程與品質,投標廠商必須具有果菜市場電子化交易管理系統建置工作經驗,並導入至少5處以上市場,需於建議書中提出實績證明,始為合格評選對象。
2.本案專案成員均需為投標廠商正式員工,並具軟體開發與資料匯整等相關作業經驗,名冊須經機關同意。建議書應附參與本專案人員學經歷說明及勞健保投保資料等相關佐證資料。非本專案成員,未經本機關同意不得參與專案工作之執行。專案成員如有更換,應於三週前主動通知本機關,並經本機關同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資料庫、作業系統規劃、開發設計模式,投標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載明。
4.系統資訊安全模式、作法,以及備份規劃,投標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載明。
5.前述各系統(含軟、硬體及機械、設施)含安裝、設定、測試、教學、運送等,測試期至少15天以上。軟體、硬體及機械、設施請於投標文件載明設備規格、數量及廠牌型號。得標後,依約繳交,所有權歸屬本機關。
6.本系統需載明保固維護期滿後之後續維護規劃與費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