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3039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內定里民健行活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來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87,000
原始預算
$ 3,150,000
底價金額
$ 3,087,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機關代碼 10544376A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惠婷
聯絡電話 (03)4621405
機關代碼 10544376A
單位名稱 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聯絡人 李惠婷
聯絡電話 (03)4621405
傳真號碼 (03)4624035
電子郵件信箱 ting59541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5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3,15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05
原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4: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4,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如期間簽約完成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有能力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乙種(含)以上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後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具名之信用証明等。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執行計畫內容(誤傳到舊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10544376A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惠婷
聯絡電話
(03)4621405
機關代碼
10544376A
單位名稱
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聯絡人
李惠婷
聯絡電話
(03)4621405
傳真號碼
(03)4624035
電子郵件信箱
ting59541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5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3,15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05
原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4: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4,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如期間簽約完成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有能力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交通部旅行業執照乙種(含)以上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後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具名之信用証明等。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執行計畫內容(誤傳到舊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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