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pcm123@mail.baphiq.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至中華民國110年1月31日前得辦理後續擴充新臺幣1,440,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承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程序。
補助機關
3.45.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收發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9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我國合法立案廠商須具登記或設立之營業項目包含電器承裝業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其他詳投標須知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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