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51012 已決標公告

和平辦公大樓員工餐廳伙食供應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富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和平辦公大樓公共事務管理小組
機關代碼 10313531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世杰
聯絡電話 (02)23835608
機關代碼 1031353185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
聯絡人 李世杰
聯絡電話 (02)23835608
傳真號碼 (02)23329606
電子郵件信箱 sujay@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依原決標價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1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為政府立案之公司或法人。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3.服務建議書(10份)。 4.廠商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前一期或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和平辦公大樓公共事務管理小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1031353185
聯絡人
李世杰
聯絡電話
(02)23835608
機關代碼
1031353185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
聯絡人
李世杰
聯絡電話
(02)23835608
傳真號碼
(02)23329606
電子郵件信箱
sujay@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依原決標價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1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為政府立案之公司或法人。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3.服務建議書(10份)。 4.廠商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前一期或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和平辦公大樓公共事務管理小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