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洽辦機關
3.92.5.11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夏冬服裝各於106.08.25及106.09.30前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
(二)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營業稅者,應提出免納稅證明。
3. 廠商之信用證明: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開具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4. 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參與投標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已充份瞭解之切結。
5. 前述應檢附文件位檢附.經資格審查內容不符或證件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者式為資格不符,不得參加下一階段開標。
6. 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10項任何一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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