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國立東勢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洽辦機關
3.87.5.33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採購案履約期間內,視臺中市政府核定經費補助情形,保留水果增購之權利:393,600元(每週提供水果1次,每餐6元*41週*預估1600人)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3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六段1328號
履約期限
106年8月24日107年8月10日(預估)
廠商資格摘要
餐館業或其他餐飲業者附具以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廠商得以列印於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本資料查詢」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query01.jsp&ctNode=10818(註: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4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分段開標時程如下:
1.民國106年8月10日上午9時整開標,進行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評選簡報。
2.民國106年8月11日上午9時起進行評選,評選委員於各評選項目及子項之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前2名,如其標價合理,無浪費公帑情形,無待協商項目,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
3.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程序,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東勢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