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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預估金額為19,250,000元整,以學生實際採購數量為準,擴充時間:112年8月30日至113年8月29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86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提升發生食安問題時,廠商負責之意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86號
履約期限
111年8月30日至112 年8月29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及設立相關文件營業項目列有即時餐食製造業或餐館業或得以辦理 有關午餐團膳之廠商
(二)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且無不良紀錄者。
(三)公司產品責任險保險額(含)三千萬元以上。
(四)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合格廠商者。
(五)廚師需持有廚師證(需在有效期內)暨丙級以上證照,檢附廚師、廚工名冊,並檢附其定期健康檢查報告、衛生講習證明,證照請依名冊順序排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需提供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及設立相關文件營業項目列有即時餐食製造業或餐館業或得以辦理 有關午餐團膳之廠商
(二)提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且無不良紀錄者。
(三)公司產品責任險保險額(含)三千萬元以上。
(四)依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廠商應取得政府
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合格廠商者。
(五)廚師需持有廚師證(需在有效期內)暨丙級以上證照,檢附廚師、廚工名冊,並檢附其定期健康檢查報告、衛生講習證明,證照請依名冊順序排列。
(六)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 切結書。
(八) 勞務人員證明(須附勞保、健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其中必須有營養師執業執照、有廚師執照,且勞務人員於評審時須在職,否則不得參與評審。
(九) 提出最大產能切結書。
(十) 服務建議書:請提送5本(撰寫內容請依評選評分表之評分項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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