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未記載
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電子郵件信箱
swl198428@gmail.com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藍昌路416號(合作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藍昌路41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二)廠商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四)廚師之中餐丙級證照(五)產品責任險證明(六)具備下列二者其中之一:近三年內高雄市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良級以上、高雄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審查通過之正式會員。(以上詳看招標須知說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廠商按招標須知出具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加蓋公司大小章,本社得隨時要求廠商出具正本以供校對查核.
名單之有效期限
109年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無;惟如於本案履約期限內,另外再接受標的性質相同(便當)之委託代辦案件(個案),將以本案通過審查合格廠商家數,邀請投標.
附加說明
1.本案為辦理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由開標主持人於審查結束後宣布合格廠商名單,並由本社現場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本案合格廠商之履約序號(訂購登記單之序號)。2.本案須建立6家以上合格廠商名單,如第一次提送資格文件廠商家數未達6家,將續辦第2次徵求,併第一次提送資格文件廠商一併審查,如審查結果合格廠商名單仍未達6家,將續辦後續公開徵求以達6家合格廠商。3.經資格審查所建立之合格廠商名單已達6家,於有效期間109年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同履約期間),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4.本案經第1款之程序後,依固定單價(每份新台幣50元)採購(詳參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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