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008 已決標公告

行政大樓修建工程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決標日:108/1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協國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500,000
原始預算
$ 86,969,909
底價金額
$ 86,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機關代碼 0825418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資凱
聯絡電話 (07)5861098
機關代碼 08254189
單位名稱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聯絡人 曾資凱
聯絡電話 (07)5861098
傳真號碼 (07)5823355
電子郵件信箱 kaiandya@mail.nstc.org.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940,32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6,969,90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86,969,9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3 09:00
開標地點 球類館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 (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書。 (2)自來水管承裝業及電器承裝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b.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書。 (3)冷凍空調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書。 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另同意由綜合營造業為單獨投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最遲於開工前)提報符合其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之分包廠商,並須檢附分包廠商之「合作同意書」,報經本機關同意。逾開工日仍未能提報符合前開分包廠商資格者,依契約第9條.(十一).7規定辦理。分包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均同本條款之規定。 (二)共同投標廠商組合應符合下列資格:共同投標者,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2.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曾有完成建築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承辦民間工程所持證明文件應經公證)。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其他文件: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無入侵紅火蟻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825418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資凱
聯絡電話
(07)5861098
機關代碼
08254189
單位名稱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聯絡人
曾資凱
聯絡電話
(07)5861098
傳真號碼
(07)5823355
電子郵件信箱
kaiandya@mail.nstc.org.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5,940,325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6,969,90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86,969,9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8/11/13 09:00
開標地點
球類館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 (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書。 (2)自來水管承裝業及電器承裝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b.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c.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書。 (3)冷凍空調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書。 符合上述所有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另同意由綜合營造業為單獨投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最遲於開工前)提報符合其他共同投標廠商資格之分包廠商,並須檢附分包廠商之「合作同意書」,報經本機關同意。逾開工日仍未能提報符合前開分包廠商資格者,依契約第9條.(十一).7規定辦理。分包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均同本條款之規定。 (二)共同投標廠商組合應符合下列資格:共同投標者,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2.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曾有完成建築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承辦民間工程所持證明文件應經公證)。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其他文件: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無入侵紅火蟻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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