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ookyesno@is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
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72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號(或於截標
期限前送達本校文書組,本校不屬於郵局快捷送達區,投標廠
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提早寄出)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須
與本標的物相關)。
2.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檢附證明文件
(詳投標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
用證明。
餘詳其他招標文件之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領部份:自公告日起 至領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於本
校一樓出納繳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購部份:
A.向各地郵局購買匯票投遞(本校地址 總務處莊志明收)或高雄
郵政第86-1 號信箱(廠商應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B.兌款人:義守大學。
C.一張匯票限領一份圖說及標單,並另填寫標案名稱,否則不
予受理。
D.填妥收件 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大型回郵信封袋,另應
附足限時掛號郵資(票)。
E.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 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或無寫明
回郵收件人姓名、地址或無填寫招標案號及名稱者,本校不予
受理,廠商因而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
w/ 下載招標文件。
其它
1.對招標 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09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
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答
覆請求釋疑廠商。
2.押標金抬頭:義守大學
3.履約保證金:決標金額之百分之五。
4.開標日如遇天然災害,經本校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
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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