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bmw09302001@hot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987,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20日曆天以內(不函審查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一)、法人或團體:
1.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該法人或團體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學術機構:
1.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
1.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該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營業稅納稅證明。
4.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議價標單正本
■切結書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財團法人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王雅伶 (電話:06-221464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