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有限責任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洽辦機關
3.92.5.43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之期間: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午餐供應委員會)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履約情形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續約1年(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
二、後續擴充金額或數量:每學年每日訂購數約900人*用膳天數約190天*每份單價57.14元計算(請款金額依實際訂購人數計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56號(有限責任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員生社)
履約期限
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詳招標規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學生午餐團膳勞務採購,不適用物調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性質與本案相關之廠商,檢附文件如下:
(1)領有投標標的物(製造)(代理)(銷售)廠商經主管機關或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列印公示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參加投標
(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廠商評選時間:115年6月29日上午10時00分(9:50抽序號)
評選地點:本校三樓第一會議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品項名稱
國立員林家商115學年度學生午餐團膳勞務採購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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