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RPO-1120088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國家同步輻射中心影印機租賃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互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6,000
原始預算
$ 1,322,448
底價金額
$ 1,322,448
決標折數
52.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機關代碼 0560109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弘毅
聯絡電話 (03)5780281#8408
機關代碼 05601093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聯絡人 陳弘毅
聯絡電話 (03)5780281#8408
傳真號碼 (03)579723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hy@nsrrc.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機器之功能及穩定度符合使用單位需求,得以優先續約2年,續約以現有影印機原機續用時,每月每台之費用不高於本次決標金額之85%。預算金額以新台幣1,124,081 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4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金額 1,322,448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0
原公告日 112/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電子領標NT35元2. 專人現場領取NT35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22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行光大樓四樓開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採購室陳先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後,經機關通知次日起30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構指定場所並完成安裝測試作業,經機關驗收合格日起租賃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 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構、團體 2.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取2.電子領標(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如規格須澄清,請逕電 03-5780281 轉 8438 洽莊先生 辦理。 2.等標期間如有疑義者請與採購室陳先生聯繫(分機8408) 3.112/2/9公告修正:招標規範更新,作業規定中安裝完成期限之修正,同其餘招標文件為「經通知次日起30工作天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056010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弘毅
聯絡電話
(03)5780281#8408
機關代碼
05601093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聯絡人
陳弘毅
聯絡電話
(03)5780281#8408
傳真號碼
(03)579723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hy@nsrrc.org.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機器之功能及穩定度符合使用單位需求,得以優先續約2年,續約以現有影印機原機續用時,每月每台之費用不高於本次決標金額之85%。預算金額以新台幣1,124,081 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42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補助金額
1,322,448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0
原公告日
112/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電子領標NT35元2. 專人現場領取NT35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22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行光大樓四樓開標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101號採購室陳先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後,經機關通知次日起30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構指定場所並完成安裝測試作業,經機關驗收合格日起租賃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 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構、團體 2.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取2.電子領標(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如規格須澄清,請逕電 03-5780281 轉 8438 洽莊先生 辦理。 2.等標期間如有疑義者請與採購室陳先生聯繫(分機8408) 3.112/2/9公告修正:招標規範更新,作業規定中安裝完成期限之修正,同其餘招標文件為「經通知次日起30工作天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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