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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既有滷水機組優化,更換為高效率熱交換器(滷水器),冷媒改採R-507(提供出水溫度可達-10℃)
2.地下一樓冷藏庫更新組滷水式蒸發器(冷風機),滷水管路、電力及溫控系統整合銜接,含舊有設備拆除與相關排水管路施作。
3.滷水主機散熱系統(蒸發式冷凝器)汰換更新,風車馬達採EC FAN,散熱效率提升。
4.原滷水機組優化含冷媒回收、地下一樓冷藏庫更新85組滷水式蒸發器(冷風機)及屋頂蒸發式冷凝器拆除5組含管線等(拆除後固定資產設備及冷媒依甲方指示辦理)。
5.低溫冷鏈供應之高壓配電室與活動中心,既設水冷式箱型冷氣機更新共計8台,含一套低噪音型冷卻水塔,馬達須採IE3等級以上(活動中心使用)。
6.擴充既有中央監控系統,增加地下一樓滷水主機群監控與冷藏庫溫度及濕度監視、與運轉管理系統(含電能用電量紀錄管理)。
7.低溫冷鏈用電區域:地下一層冷藏庫與四樓低溫物流中心用電符合「臺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之規範,可單獨設戶供電,配合辦理用電系統分戶分錶改造工程,以符合電力主管單位對電表分戶用電要求。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行政中心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336號5樓管理部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審查通過後210日內,且最遲應於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分項設備之供應、安裝及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應具備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以上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電機技師之執業登記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得複委託「冷凍空調技師」及「電機技師」或分包予具前揭職類之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執業技師證明文件(冷凍空調及電機工程):
(1) 屬投標廠商所屬或所雇人員,應提供勞保投保證明。
(2) 屬複委託者,應檢附執業登記證明文件、合作同意書及切結書。
(3) 屬分包廠商者,除專業技師之執業登記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分包商之基本資格文件(廠商登記證明、納稅證明及信用證明文件)及雙方合作同意書及切結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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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