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立發展中心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4樓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ili@diyi.org.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立發展中心空間改修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12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5,093,155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4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現金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1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13 16: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4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254,657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4樓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詳附加說明)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本採購案契約特性,並參考新北市政府契約範本,製作本案契約書。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並提供以下證明
1.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契約簽訂,惟因目前建築物正辦理公共設施多功能目標、耐震詳細評估作業,評估結果若建築物需進行耐震補強則需待補強工程等完成後再提送增建、室內裝修相關之圖說審查,相關作業完成後,機關再以書面通知廠商開工若上述因素致原發包內容需做調整,雙方應先完成變更契約內容作業。投標廠商報價時應將上述工程可能延遲施做之因素列入報價考量。得標廠商因此衍生之費用亦可憑據提出申請。
本案簽訂契約後若因上述因素需中止契約時,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本契約,並與廠商協議補償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括廠商所失之利益。
工期以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完成工程全部之施做,施做完成後60日曆天內辦理並取得消防勘驗審查、增建工程使用執照、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合格、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等核准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05T00:28:32+08:00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立發展中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12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4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現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130號4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詳附加說明)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本採購案契約特性,並參考新北市政府契約範本,製作本案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並提供以下證明 1.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契約簽訂,惟因目前建築物正辦理公共設施多功能目標、耐震詳細評估作業,評估結果若建築物需進行耐震補強則需待補強工程等完成後再提送增建、室內裝修相關之圖說審查,相關作業完成後,機關再以書面通知廠商開工若上述因素致原發包內容需做調整,雙方應先完成變更契約內容作業。投標廠商報價時應將上述工程可能延遲施做之因素列入報價考量。得標廠商因此衍生之費用亦可憑據提出申請。 本案簽訂契約後若因上述因素需中止契約時,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本契約,並與廠商協議補償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括廠商所失之利益。 工期以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完成工程全部之施做,施做完成後60日曆天內辦理並取得消防勘驗審查、增建工程使用執照、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合格、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等核准文件(詳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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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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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立發展中心空間改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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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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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5298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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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0417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