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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投標意願,並避免爭議。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履約意願,並避免爭議。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使用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住宿之飯店或渡假村應為地方縣市政府通過之:(1)「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2)「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合格證明。
2. 企畫書6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預算金額均含稅,參訓人數140人。
2.領標:請於上班時間(08:00~17:00)派員至本會(台北市中正區寧波東街2號1樓總務處)領取招標資料。
3.決標方式:採參考最有利標以序位法之辦理方式。
4.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4年7月07日上午10時00分。
5.付款方式:如期完成履約、驗收合格一次付款〈以實際參加人數計算〉.詳如契約、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說明。
6.本案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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