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plu@ms33.hinet.net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使用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
2. 住宿之飯店或渡假村應為政府檢驗合格(通過公共安全、消防檢查簽證)。
3.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 書面報價單或企畫書6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預算金額均含稅,參訓人數預計80人。
2.領標:請於上班時間(08:00~17:00)派員至本會(台北市中正區寧波東街 2號1樓總務處)領取招標資料。
3.決標方式:採準用最有利標以序位法之辦理方式。
4.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上午10時00分。
5.付款方式:如期完成履約、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以實際參加人數計算〉.詳如 契約、投標須知及招標規範等說明。
6.本案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或企劃書者,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7. 餐食:因應疫情隨時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調整每桌用餐人數,早餐形式以飯店提供之餐盒為主
8. 本教育訓練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規定得延期或停辦。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