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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買方可依實際需要,增加訂約數量百分之十以內之權利(唯單價不變)。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係供模範勞工於慶祝五一勞動節表揚大會穿著,經由一體之制服表現「台電團隊精神」及當選為模範勞工之榮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採用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或設立之服裝、成衣、製衣、縫紉、被服設計製作加工或買賣業等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檔」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二、 前款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預算金額均含稅。
2.領標:請於上班時間(08:00~17:00)派員至本會(台北市中正區寧波東街2號1樓總務處)領取招標資料。
3.決標方式:訂底價,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本會保留採購項目選擇之組合權利)。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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