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75巷27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75巷2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天內開工 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1、廠商資格訂為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1),並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者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造業登記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室內裝修業)
3.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或工程記載手冊(土木包工業)
4.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本次為第一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請洽行政部採購承辦人陳佩琦02-23060493分機1020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非異質採購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資格審查後,將另行通知資格標合格廠商審查時間,辦理評審作業。經評審及格之廠商,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方辦理廠商價格標之開標,最低標得標。
三、本案開標日期(105年9月9日上午10時)。
四、履約保證金:310,000元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100元。
地點:台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75巷27號(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500元,先至行政部財務組繳費後領取。
六、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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