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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1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整至本校出納組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
履約期限
需於112年1月27日前內完成網路線佈線及相關設備之安裝及設定,並於112年2月10日前完成驗收作業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代之。)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廠商(公司或商號)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五)訪視單
(六)餘詳如財物採購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之項目。
附加說明
本案安裝位置須符合以現場需求狀況為準,親自到校評估,由校方開立訪視單。廠商可於上班時間及設備組胡祝銘組長(辦公室分機:209或264)無課務時間聯絡現場查勘之時間,履約期間須配合本校課務時間,避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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